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
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不知是谁说过:回忆是一座桥,却是通往寂寞的牢,这是我听过的。每每回忆往昔,午夜梦回,总要为人生中那回不去的时光欢年。永不再现经历体验,乐、悲、离、留,物、情、感、流下心头的.热泪。今夜,不知又困往着谁。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