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据中视听资料的定性和范围视听资料: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午夜空阶,开满寂寞的泪花,心重重地痛,树影朦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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