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国家相关规定:家长要满足基本条件,即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晶帘一片伤心白,云鬟香雾成遥隔。语问添衣,桐阴月已西。风鸣络纬,不许愁人睡。是去年秋,如何泪欲流。纳兰容若《菩萨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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