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6月2日上午,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湖自尽。他衣袋中有一封给家人的遗书,写道: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 即行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致**也。五月初二日,父字。遗书是前一天写下的。前一天清华研究所已放暑假,师生于工字厅开惜别会,王国维亦参加,与人作别如*时,因此他为从容赴死。
回首岁月碾过的痕迹,发觉总有那么一些东西是生活的风雨无法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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