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案件中止、程序性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的,可向人民**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随时向人民**书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终止,尚未确定**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花半醺,人半醉,常常用醉眼冷看这个世界,任相思成阙,落花成殇。浮云漫天飞舞,流成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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