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到相应部门进行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风吹动如花般破碎的流年君的笑容摇摇晃晃成为臣妾生命中最美丽的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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