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的分类:
1、类罪名与具体罪名
类罪名是某一类**的总名称。在我国刑法中,类罪名是以**的同类客体为标准进行概括的,共有十个类罪名,如危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等。
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的名称。每个具体罪名都有其定义、构成要件与法定刑。
2、单一罪名与选择罪名、概括罪名
单一罪名,是指所包含的**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只能反映一个**行为,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选择罪名,是指所包含的**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行为,既可概括使用,也可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概括罪名是指其包含的**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行为,但只能概括使用,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做一个*静的人,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微笑挂在嘴边,快乐放在心上的人。如果不能改变风的方向,就要想办法调整风帆;如果不能改变事情的结果,就需要改变自己的心态。
本站声明: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络,由用户上传分享,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文章仅供大家学习与参考,不**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