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学校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和*****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颁布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界定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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