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伦: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噶布伦”、“噶卜伦”。清规定,员四人,三品,为主持“噶厦”之官,总办**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管辖。**与**初期继续存在。**初期,地***又增设助理噶伦、**噶伦。1959年废。噶伦是原**地***噶厦的高级行政**,通常为“三僧三俗”六人。其全称为“噶贡论”,又译为噶布伦,噶卜伦,噶隆,亦称“萨旺”或是“协摆”,藏文本意为国师、大臣、宰辅。恰白次旦*措认为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七八百年前,也可能松赞干布时期已有。九大臣中名列前三名的人与外戚首领国政最高**机构,称为“四大尚论”。“四大尚论制”传至****,改为“四大噶伦制”保存下来。第巴桑结嘉错新设官职中有噶伦官职,拉藏汗时期也有噶伦官职,但不是最高行政长官。准噶尔部建立的****有两个噶伦。但真正的噶伦制是在*准安藏后形成。此后噶伦人数、地位、职责、升补等方面逐渐**化。
他只不过把你当成一场游戏,你却用生命陪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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