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立**。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2、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岁月陌生了你的轮廓,却无法忘记最初的邂逅,现实不能穿越时空,只剩下了片言只语。怦然的心动,竟惹相思难断,想牵着你的手,却让思念到白头。都说爱不需要理由,那是自欺欺人的借口,明知道是一个谎言却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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