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险法第52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所以危险增加通知义务是保险法上的一项重要的义务,是指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一旦发生保险标的危险程度的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毫不延迟地通知保险人。其旨在回复保险合同的对价*衡,有效**风险,从而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随心一句: 不要高估两年内的自己,不要低估十年后的今天。
随心一句: 一生中你唯一需要回头的时候,是为了看自己到底走了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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