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后面跟目的港,目的港又称卸货港,是指买卖合同规定的最后卸货港口,目的港一般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确定。cfr一般指成本加运费,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港所需的费用。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
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卖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cfr合同卖方的义务是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随心一句: 你们都在为了梦想而努力,而我又有什么资格不发了疯的努力?为了离你们更近一些,所以我会为了梦想努力努力再努力!
随心一句: 我能许你一世烟火,你确给了我三生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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