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性、洒脱、不放弃,是你的温柔。
一.
第一次见小沫,是在回**的火车上。布满风尘的人挤满了整节车厢,她穿一件棉布上衣,配一条宽大的红裙子。提着硕大的行李箱穿过人潮,比春风还生动。
她停在我这边,望了望行李架,叹了一口气。
我问她:“***帮忙?”
她说:“不用了,谢谢。”然后推了推行李架上的行李,一个过肩摔把包放了上去,动作麻利一如职业摔跤手,和她一身的打扮配在一起,着实不搭。
她坐我旁边,在人声鼎沸的车厢内,安然自若地拿出一本《荆棘鸟》,一个人看得津津有味。
文人相遇惺惺相惜,于是我找话题去搭讪。我和她聊考琳·麦卡洛,聊很多**类似的文学作品,她很感兴趣。
我俩相见如故,又恰巧在同一个站下车,缘分到此,理应一起吃个饭。
我说,一起吃个饭吧。她很爽快就答应了。
小沫是南方人,大学刚毕业,我工作的地方离她住的地方很近。
吃饭的时候,她拿起杯子,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难得有缘遇见,来两杯?
我略显吃惊,南方姑娘还会喝酒?
她放下夹起的酱**,说,我妈也说我,姑娘家的,**咧咧,一点都不温柔。
我拿起酒杯倒酒,说,**咧咧挺好,现在柔情似水的姑娘太多了,难得遇见一个你这样的。来,干一杯。
之后我说送她回去,她执意不让,喝了两杯酒,脸不红心不跳。
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走在九月天气渐寒的**。
之后我加了她的微信,关注了她的微博,闲来无事地交谈。
我知道,小沫家里并不富裕,一个人在**这个城市,活得不容易,可是每次看见她的时候,她都开朗得像三月花开。
后来我翻她的朋友圈,知道小沫大学这几年,自己做兼职挣一点钱,用空闲时间跑到全国各地去旅游,活得很出色。
她的照片多是景色,少有自己在内的。有次看到过几张,斜倚在柱子上的小沫,站在烈日下,没有化妆也没有穿特意用来拍照的衣服,却显得格外迷人。
有次我终于忍不住问她,小沫,为什么你的照片里都没有自己?
她嘿嘿地笑,然后说,等到很久以后站在自己的角度看曾经去过的地方阿,站在别人的角度看那个傻气的自己,多傻啊。
我无言以对。
她常常自己做一些小东西,如小锦囊、小刺绣手绢,有时候会送我一些。
我说,还有闲情雅致做这些东西?
她说,学学这种东西挺好的,虽然这种小东西,网上几块钱就能买到,自己做得花好长时间。可总感觉自己做的更有心意,当然质量也更好,虽然我不温柔,但总得学着贤惠啊。
十月的日光,洒在小沫认真的脸上。
二.
由于工作的地方离小沫当初的学校很近,加上她刚毕业空闲时间多。朋友聚会,我都会叫上她,因为朋友都爱喝酒,而小沫号称千杯不醉。
《分手合约》上映的时候,朋友们一起约着去电影院看电影。一大群人并排着走在马路上,声势浩大不亚于黑帮主力出动。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们都哭得像条狗,一群人并排走在马路上,夕阳下的残影不亚于输了仗的残兵败将。
唯独小沫没有哭。
有人提议去后海吹吹风缓解失落的心情,众人拍手叫好。
**城十月的风凉意渐深,吹干我们眼角的泪。
我问,小沫,你没有被触动吗?
小沫用手紧了紧衣服,没啊,我只是不懂,喜欢或者辜负一个人,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如果我真的很喜欢一个人,就会去义无反顾地追求。
我说,姑娘,老大不小了,你得快点找到这个人。
她朝我嘿嘿地笑。
正值闫旭要来**,我们晚上去喝酒,为他接风洗尘。
闫旭是个歌手,几年前认识他,是这些朋友中有名的文艺青年,毕业后呆在南京,找不到好的单位,终日流浪在各家酒吧卖唱。
我们都劝他,**朋友多,哪天在南京混不下去了,就来这里。
如今,看来他是真的混不下去了。
我们去银锭桥吃饭,众人谨小慎微生怕提到了闫旭的伤心往事,唯独小沫,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像个壮汉。
小沫举起酒杯,朝闫旭说,来,干了这杯,祝你离开南京这个伤心地。
闫旭苦笑,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我赶忙介绍:她,她叫小沫,很大气的一个姑娘。
闫旭接话说,大气好,我就喜欢大气的姑娘。
小沫停顿几秒,脸有点红,又举起一杯酒,说,来,再干一杯,祝你来到**,还有,祝你事业有成。
向来文艺范十足的闫旭也不再拘于礼节,***,和小沫碰杯,一饮而尽。
那天晚上,几乎是一桌子人看着他们两个人喝酒,散去的时候,闫旭醉得像条狗,小沫脸红彤彤的。
我把闫旭扶上车,然后对小沫说,你喝醉了,***送你回去。
小沫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说,不用,我没有喝醉,只是脸红了。然后一个人拦了一辆车,跟我挥挥手,消失在夜色下的**城。
闫旭签了一家公司,初到**,夜里常常去附近的一些酒吧兼职。
小沫给我发信息:“这个月发奖金啦,请你去喝酒。”
我急急忙忙跑下楼,搭了出租过去。我们去了闫旭唱歌的那家酒吧,小沫一到,迫不及待地下车,一路小跑进去。然后送给闫旭她自己做的小工艺品,小沫说,来,送给你。她又指着我说,当初我就是送了他这个,他现在的事业,一路飙升。
我赶忙接茬,对对对。
小沫举起一杯酒,看着正在深情唱歌的闫旭,一饮而尽。
我笑她,哦,原来你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你是不是喜欢他?
小沫又举起一杯酒,脸红红地说,是。
酒吧的灯光打在她的身后,五颜六色,像她今晚灿烂的笑。
我们一直坐到酒吧打烊,我对闫旭说,你送她回去吧,我有事得先走。
小沫第一次没有拒绝别人送她回去。
我坐在出租车里看他们的背影,闫旭背着吉他,小沫摇摇晃晃,路灯下两人的影子,都显得特别搭。
三.
**城天气骤降,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小沫让我陪她出去走走。
我们还是去了后海。
我说,喝酒吗?
小沫说,不。
然后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厅。
我问她,和闫旭怎么样了?
她不说话。我继续讲,真的喜欢一个人,就去义无反顾地追求。这是你的话啊。
小沫说,他不喜欢我。她抿了抿咖啡,继续说,我给他发过信息,说我喜欢他,可是他不喜欢我。他说想先当朋友,我知道他只是不想拒绝我,他喜欢温柔的、小鸟依人的女生。可是,我偏偏就是不会温柔。
我猛喝一口咖啡,那,那你是要放弃了吗?洒脱大气的姑娘,再大的难题不都是容易放下的吗?
她说,你知不知道,荆棘鸟里面有一句话:世界上有一种鸟,一生只歌唱一次,一但它离巢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荆棘上,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它的歌声胜过百灵和夜莺,就连天堂里的上帝也摒息聆听。
她继续说,洒脱,说的是,能够不在意自己的付出没有回报,只要用心做好自己想做的就行了。
我喝完剩下的咖啡,说,那,你会活得好苦,就像这杯咖啡。
小沫只是朝我笑,外面大雪纷飞,这样的表情有点壮烈。
她说,不苦。我大学自己攒钱,自己去旅游,做很多小工艺品,毕业后一个姑娘家执意留在**,别人都说我好苦。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我只是在做自己喜欢的事啊。
外面的雪很大,路上积雪很深,我感觉小沫就要迈不开脚步。
小沫说,在我家那边,冬天能看到很多梅花,我特别喜欢梅花,很干净,你总会觉得它根本没有香味,可是它的确有,只是香味很淡,暗香盈盈。
我说,对,就像你。
她砸吧砸吧嘴,对我笑。然后说,你不准对闫旭讲这些。
我答应了她。
闫旭喜欢**酒吧里同来卖唱的一个姑娘,叫小倩,温柔小巧,会撒娇,化很精致的妆,还有一副甜美的嗓音。
两人很快陷入热恋,小沫刚工作没什么钱,但是常常去酒吧给闫旭捧场。
闫旭和小倩两人宣布准备结婚,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们准备去聚一场,小沫也来了,可是小倩没来。
闫旭说小倩因为工作事情,赶不过来。我们都没在意。
小沫举起酒杯,对闫旭说,多亏了我的小礼物吧,事业一路飙升,现在在**都能结的起婚了。来,干一杯。
闫旭笑得很开心,说,大气的姑娘,祝你也早点找到能托付终生的人。
小沫也笑,笑得很苦。
餐馆昏暗的灯光下,我只见他们的杯子落了又起,起了又落。最后,闫旭醉得像条狗,找了一个角落吐得没有人样。
小沫说,我送他回去,你们都别跟我抢。
没人跟她抢。
我看着她踉踉跄跄把闫旭扶上车,自己埋头坐进去。
车子消失在**城的夜色里,沿途路灯昏黄,整齐排到尽头。我觉得,这样没有尽头的路,像小沫正在走的。
四.
**的时候,我被电话吵醒。是小沫打来的。
她声音抽噎,像刚刚大哭过一场。
我问她,你哭了?
她说,没有,我只是喝醉了,有点难受。
我说,这么晚,你怎么又去喝酒了?
她声音迷迷糊糊,闫旭喝醉了,我把他扛上楼的时候,他吻了我。我从来没有喝醉过,可是那一刻我就感觉自己醉了。
我说,他就要结婚了,你不要乱来。
小沫擤了擤鼻子,然后说,我刚才在喝酒,我想让自己醉一次。每次和他喝酒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喝醉,清醒的时候不会温柔,我就想看看自己喝醉了,会不会温柔。可是,他太没用了,我还没润嗓子,他就醉了。
闫旭大婚的那天,我们都去了,小沫坐在人群中,鼓掌鼓得最热烈。
小沫在笑,我看见了。
过了一个月,小沫喊我们出来喝酒,说是为了庆祝她换工作。
我问她,换了什么工作。
她说,写歌词的。
我对视她一眼,就知道了她的用意。我说,送自己一个小礼物吧,让事业一路飙升。
她朝我笑,早有准备呢。然后拿出一个自己绣的小手帕。
其实我心里知道,她无权无势,要进这样一个行业,得头破血流多少次。可是她笑的很开心,没有一点苦楚。
那年春节的时候,闫旭请我们去他家吃饭,说是小倩掌厨。
我们到的时候,只看见闫旭抱着吉他,躲在角落一边流泪一边唱情歌,家里的花瓶碗碟摔了满屋子。
有人赶忙去问闫旭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家里遭贼了。
后来知道,小倩勾搭**公司里的策划,闫旭被带了绿帽子。两**吵一架,小倩骂他没用,然后摔门而去。
小沫赶忙解围,拉着闫旭***。然后说,我来主厨,大家先吃完这顿饭,然后一起帮你想办法。
我说,对对对,先吃饭,然后一起想办法。
小沫厨艺很棒,已经会做酱香**,京都排骨还有牛肉汤。
那顿饭我们都吃的很香,闫旭吃完饭说了一句:真好吃,厨艺比那**强一百倍。小沫笑得像花。
闫旭和小倩,最终在春节过完的一个月后离婚,也顺便,从那家公司辞了职。闫旭花了一个月去旅游,听说路线是小沫推荐的。
闫旭常常把照片发朋友圏,小沫都会在下面留一大堆评论,哪里哪里比较好,哪里的东西要怎么吃更有味道。
我有次发消息和她说,姑娘,原来你除了有梅花的盈盈暗香之外,还有竹子的坚韧和不放弃。
她给我发个龇牙的表情。然后说,这样付出,我开心啊,人生不就是做开心的事吗?
闫旭重回**之后,小沫做引荐人,给他介绍到自己公司当歌手。
小沫的词已经开始写得很好,事业正春风得意。
五.
我正抱着一碗杂酱面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小沫给我发来短信:有好事,请你吃大餐啦!
我趿拉一双拖鞋就奔去了,闫旭也在。
我见面就问,有什么好事?
他们两个朝着我嘿嘿笑,然后说,恋爱啦,准备结婚。
我说,那得请我吃大餐,先上一只烤鸭。
我抱着一只烤鸭啃的时候,他们都看着我笑。
我说,别笑了,喝酒喝酒。
他们举起一杯酒,相视一笑,一饮而尽。
我对闫旭说,小沫这么好的姑娘,你让她等了这么多年,得再罚三杯。闫旭有点尴尬,小沫有点害羞。
**城灯火通明,我觉得这是**城最温暖的一个夜晚。
小沫没让闫旭多喝酒,可他还是醉了。她扶他走在路灯下,昏黄的路灯把两人的影子拉长,在那个初秋的**夜色下,显得特别搭。
我就看着小沫这样一步一步,扶着她的幸福,往远处走去。
他们的婚礼定在第二年的三月,听说那个季节,小沫家乡的梅花,正一片一片地开。
大厅里放的歌,是他们最近的新歌。小沫填的词,闫旭谱的曲。
这个城市风很大
我终于落魄得四处为家
阳光如同一缕纱
轻抚着岁月烙下的痂
我在人群**笑
不愿打扰到别人心底的花
道路且艰且陡
何处才是尽头
我在心底担忧
微笑溢在眼眸
能否抚慰你曾经历的忧愁
歌声很悦耳,人群都在鼓掌。我拿起手机给台上的小沫发去一条短信:“歌词里应该再加一句话:大气洒脱、不放弃,是我如梅的温柔。”
猎猎清欢,伪少年写作者,在读半学生。 除了文字,一无所有。新浪微博:@猎猎清欢
本文作者:猎猎清欢
下三滥。微博:猎猎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