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不叫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还是一只流浪猫, 一只来自南方的流浪猫。
因为我去过北方一次,在始料未及的情况下,我被那边淘气的雪精灵冻个半死哆嗦不停,于是立马南迁回来了,从此我便坚定不移地认为自己的祖籍是在南方。
一想起自己在北城时的狼狈模样,我就很同情那边的兄弟姐妹们,喵了个咪,冰天雪地的日子不容易过唔!
可惜南方的家乡并不能让我止步,我认为猫生有四只脚不仅是用来谋生的,更是用来走路的。
一旦这样想时,我就心生自豪感,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一只有思想有灵魂有内涵的猫,特立独行,与众不同。
最近一次的旅行,我在K城暂居下来。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在一座城市停留三到四个月时间,最长的不会超过半年,除非那座城市真的特别宜居。
K城是一座二线城市,外来务工者较多,所以治安管理较为困难,卫生环境马马虎虎,至少绿化还行。
极少有流浪猫会选择一线大城市,因为那里对环境要求很严格,所以他们难以容忍流浪猫的足迹。
如果被逮到的话,我们会被遣送到动物托管所,虽说食宿全免,但据传里面过的是昏天暗地有如终身监禁的生活。
我之所以选择流浪,是因为我想要**。
我想,如果我被关进牢笼中或者戴上锁链,我宁愿——死。
猫的世界,人类无法理解,就像人类的世界,猫也看不懂一样,我想这很可能是两者的生物钟日夜颠倒,醒睡时间不同导致的。
我过得基本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的生活。
都说猫咪是温顺乖巧的动物,其实不尽然。
很多时候,当猫潜伏在黑夜里,双眼发出幽芒,随时准备向猎物发起攻击时,它像极了一只充满野性的猛兽。
尖牙、利爪、嘶吼,老虎同样属于猫科动物,不过身材臃肿些罢了。
那天黑夜,我在城市的楼顶散步,突然,我的瞳孔一缩,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在五星级酒店二十八楼的落地窗户上,有一对赤身**的男女紧贴在玻璃上忘情**,他们用的是背入式,那女的扭得活像一只发浪的小母猫。
又或者说,她就是一只发骚的小母猫,我饶有兴趣地停下脚步。
记得前不久才在一面很大的广告牌上看过她性感的照片,没想到人前幕后的她居然是两副面孔。
好像在人类社会有一种人尽可夫的职业叫做**,我猜这女的一定是**,不然的话,伏在其身上的男子又老又丑,论年纪都可以作她爹了。
几分钟后,中年男子泄出了最后的精力,两人如一滩烂泥似的交缠在一起。
我打了一个哈欠,撇撇嘴,转头继续找吃的。
在城市里找食物是一项必备的生存技能,我们已经不满足于地沟里的老鼠而是餐厅酒店里的冷藏鲜鱼。
你绝对没有想到的是,有一些猫甚至和老鼠合作,老鼠设法为前者偷来食粮,而猫则痛快地饶了后者一条鼠命。
两者狼狈为奸,合作非常愉快。我一直在想,关于猫与老鼠反目成仇的十二生肖传说很有可能是杜撰的。
不过老鼠能到达的地方,猫一样能到达,我习惯独自行动,不加入任何猫帮团体。
在城市里,猫也是会拉帮结派划分地盘的,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老话,城市流浪猫将之奉为金科玉律,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到底。
不过加入猫帮就要做贡献,我不喜欢被**束缚住**,所以一直茕茕独行。
当然了,做独行侠是要吃尽苦头,这不,我就吃了一个大亏。
这一天中午,我神差鬼使地没有睡觉,而是到广场上散步去了。阳光很好,鸟语花香。
等我走过转角时,却被一个突如其来的麻袋罩住,我眼前一黑顿时心慌,拼命地左突右闯都出不去,我以为自己碰见猫贩子了,突然一个闷棍将我敲晕。
醒过来的第一眼便看到三张正在坏笑的脸,两男一女,男的作乡村非主流打扮,流里流气,女的穿着很时尚,看上去一副还未成年的样子。
干他娘的!老子一睁眼就被那两个乔装成牛鬼蛇神的小混混吓尿了,转头才发觉手脚被五花大绑!
“哟,醒过来了,阿X,我们的乐子来了!”带头小混混对那天使般的女孩说。
女孩听完点头讲道:“我知道,我们要好好玩玩它,土鸡,你负责拍照上传微博就行了。”
最后一句话是对那名跟班小混混说的,我听得芒刺在背冷汗涔涔,自知自己遇到传说中丧尽天良的虐猫狂人了。
果不其然,等到手机调好拍摄角度后,带头小混混率先踢了我一脚,加上刚才那一棍。
喵艹,我头眦欲裂,不过这才刚刚开始,接下来小混混的拳打脚踢让我的身体几欲散架。
他解开我束缚的绳子,好让那女孩出手。
女孩用高跟鞋狠狠地踢了我一脚,我径直倒飞五六米远,这一次真的感觉四肢百骸都被踢碎了。
在这节骨眼上我还在想:这名女孩外表天真可爱,可为何如此心狠手辣,难道真的是*****读多了?
不过下一刻我就彻底不能思考了,全身上下的疼痛感将神经中枢填满,大脑除了感受巨大的疼痛外别无它顾。
高跟女将我踩在脚下,耀武扬威地对镜头摆了个二,喵了个基白,我除了大口喘气外,吐不出半个字。
跟班混混看到那女的又要对我拳脚相加,心有不忍地劝道:“算了吧,阿X,粉丝增加了不少,再打下去可能会死的!”按照常规,三个混球中至少还有一个人性未泯。
带头混混朝他使了一个眼色,说:“阿X今天心情不好,玩个猫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瞥着我道:“放心吧,我们会给他一个痛快的!”
我看到他拿出汽油和火机,不禁打了个寒颤,喵了个蛋!这一刻,有生以来我发觉自己离死神如此近,简直可以听到他老人家的心跳声,莫非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自古口耳相传添油加醋,说猫是有九条命,喵呸!你以为我会相信这鬼话啊!
如果有的话,那现在不都遍地是猫!今天,我不想知道自己是否有第二条命,我只求能晒到明天的太阳。
还没来得及向上苍发愿,我又被高跟女踢了一脚,只见她的脚后跟对准我的猫头高高抬起,我在心中默念一声“完了”。
就在此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传来:“都给我住手!”
三人遁声望去,我也艰难地抬起来头来,只见一名蒙着魔术面巾的年轻旅人朝这边走来。
我在流浪中时常见过这种旅者的装扮:一身蓝色冲锋衣,肩上背着硕大的登山包,徒步而行。
带头混混喝道:“滚开,关你鸟事!”
年轻旅人一字一顿地重复道:“给我住手!”
带头混混掏出一把小刀,说:“你想找死吗?”
年轻旅人也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冷笑道:“看看死的会是谁?”
我睁开浮肿的眼皮,看到旅人眼中杀意森然,据说正常人最怕疯子,**则怕不畏死的人,那三个人空有虐猫的心,却无拼死的胆。
带头混混看到旅人朝他逼近,面露怯意,但是不愿在女孩面前示弱,于是往我的身上洒了汽油,喊道:“要就给你!”
火一下子扑腾就燃烧起来,我看到那三个畜生落荒而逃,炙热的疼痛感瞬间蔓延全身,眼中俱是火红。
最后一眼我恍惚看到那名旅人脱下衣服朝我扑来,然后我就陷入一片黑暗中了。
我缓缓睁开眼睛时,强烈的光芒逐渐转为柔和,这就死了吗?
我后悔自己没信耶稣,不然的话,我还可能赶上天堂的末班车。
然而剧烈的疼痛感把我带回现实,周围的景象清晰起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病床上,全身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
“醒来了吗?”年轻旅人自言道。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处于缓慢的康复中,听兽医说我断了好几根肋骨,左后腿褪掉了大块皮,并极有可能落下伤残。
年轻旅人为了我在K城停留了半月之久,他自己说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拆下绷带的那一天,我感觉自己的确是复活了。
喵了个乖,活着真好啊!
三天后,年轻旅人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上路。
我沉默良久,说让我考虑考虑。
当天晚上,我瘸着左脚,艰难地爬上某个小区的阳台。
对面十二楼的灯正亮着,一只白猫正优雅地躺在沙发上,她无聊时偶尔翻个身,尽显风情妩媚。
那是白富美猫,我没事时经常来这里看她,远远地看她。
有时我在想:到底是当一只流浪猫好呢还是家猫好呢?**与安逸之间,想必各有各的好处吧。
想了好久之后,我毅然转身离去,我觉得自己是时候走了。
我跟年轻旅人说:我可以跟你走,但不是主仆关系。
年轻旅人道:我只是询问你一起旅行,来自朋友的邀请。
他给我的左腿绑上魔术头巾,遮去伤疤,又给我取了一个叫格林的鸟名。
我笑而不语,毕竟有名字的话叫起来方便些,但自诩为斗篷猫。
我问旅人去哪。
“远方”
就这样,在一个晴朗的清晨,一人一猫踏上旅途。
本文作者:屋顶的靴子猫
最终还是无法用色彩来描绘梦境,只剩文字可以下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