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寂寞的时候喜欢说孤独,真正孤独的时候却很少说话。
也许寂寞是一种心情,孤独是一种心境。
女人傻傻分不清这两种相似却又不同的状态,常常因为一句孤独,却爱上寂寞。
第一次见面,初冬,小雪。
我叼着一根烟,眼睛聚焦在远处,或许是这个城市的天际线,或许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我不知道。
其实,我的眼睛被烟熏的火辣辣。如果不是天光昏暗,他应看到我泪流满面。
她,似乎对香烟并不反感。
我转身撇她一眼时,她纤细的手指上已经多了一支三五。
没有火,正翻着手袋。
我掏出打火机递给她,她动作一顿,并没有接,身体却倾向了我。
只见她和我一样叼着烟,烟头靠在我正吸的烟上。
“借个火。”她含混不清的说着。
这个动作很酷,也很**。但是我却看到,她叼着烟的嘴唇微微颤抖。
我看透了她,或许她也看透了我。
我们之间的话很少,少到我只给她讲了一个兔子童谣。
当我讲到最后一句“五兔子一去不回来”时,她一脸天真的等着答案,五兔子哪里去了?
我的双手却一下子按在她胸前的白兔上,她先是身体僵硬,然后一下子瘫软在我的怀里。
这对白兔,是我抚摸过最好的白兔,坚挺、可爱、纯洁。
那一年,她大三,22岁;
我,25岁,无业游民。
我记不清她是我的第几个女人,却清晰的记着和她在一起的每一次。
时光倒回五年。
我和她虽不时长见面,联系却慢慢多了起来。当然,她主动联系我的次数,远远胜过我联系她的次数。
不主动联系她,是因为我害怕她的眼神,那种能够照耀一切的闪亮。
可我,还是会去见她。
第五次见面,仲春,惊蛰。
我没有叼烟,她也没有借火。
只是身体靠着我,看着眼前的连翘,开的遍野烂漫。
她戴了眼镜,镜框上装饰的蝴蝶,振翅欲飞。
她在我眼里就是一枝鲜花,一枝明艳的、正在怒放的鲜花。
或许她知道,或许假装不知道。
后来,我给她讲了一个《废都》中的笑话,一个男人在楼下撒尿,楼上的小姑娘看到了,喊自己的寡母来看,寡母看了一眼,呵斥小姑娘说,那是一个大胡子老头在抽雪茄。
听完,她先是疑惑,然后大笑,接着用小拳头捶打我,嘴里骂着我坏。
我是真的坏,她却不知道。
那天,我的坚硬溶化在她红艳的嘴唇里。虽然生涩,却使我足够满足。
她的天真,让我的心生疼,只是转瞬即逝。
手里的香烟已经只剩屁股,我重新点上一支三五。
时光倒回三年。
我第一次在她那里过夜,一整夜。
从前,无论多晚,我都是要走的。
第九次见面,夏至,热。
她像一个新婚的妻子,为我准备了内裤、牙膏、牙刷、毛巾、剃须刀,虽然我仅仅过一个夜晚。
我不敢多看她,怕自己陷进那一泓温柔,无法自拔。
我无聊的叼起一根烟,刚要点燃,她一把夺过来说,吸烟有害,然后丢进垃圾桶,连同我用了三年的打火机。
或许我该稳定下来,或许她是一个不错的人选,有那么一刻,我以为我已经好了心伤。
其实,我就是一个病人,永远不会好。
我把她来到身边,问她是否喜欢蔡依林的《恋爱百分百》,她依旧天真的点点头。我接着问她里面的一句歌词,“你的距离和我只差零点几毫米”什么意思,她趴在我身上,疑惑的摇头。我一下子把她压在身下,伸手拿起枕头旁边的冈本给她看,然后一下子扔进垃圾桶,和我的香烟在一起。
我明显看到了她的紧张,牙齿咬住了下嘴唇。
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只是嘴唇被我的嘴唇覆盖。
那天,我没有穿雨衣。
我和她之间,没有一点距离。
大汗淋漓,酣畅淋漓,心却有点惆怅。
那一年,她25岁,银行职员。
我,依旧混吃等死,28岁。
当一个人回忆过去时,说明他已经老了。
当一个人开始痛恨、惋惜时,说明他已经失去。
第十三次见面,中秋,团圆。
或许该结束这一切,或许该补偿她一点浪漫。
我带去一瓶红酒。
我想像一个居家男人,系上围裙,下厨房为她做一顿饭,也许可以补偿。
做饭的时候,她一直从后面抱着我。
甜蜜,是一种麻醉剂,让你忘了这是痛苦的开始。
或许我还有一丝良知,或许我不想被她束缚,我并不想让她醉的太久。
我给她讲,《白鹿原》中有一种枣的吃法,你知道吗?
她显然是知道的,一口咬在我的背上。虽然没有用力,虽然隔着衣服,我依然觉得很疼,每一个关节都疼,也许我开始苏醒,也许我不再麻木。
那瓶红酒,其实没有喝多少,因为大部分都撒在了她的床上。
红酒浇在她雪白的皮肤上,是那样耀眼。
我用舌头,把这片耀眼全部吐进嘴里,流进心里。
我用嘴唇**一颗枣,摩擦那道火山的缝隙,用她的身体滋润,然后吞掉。
我看到她在我身上驰骋,那对白兔如在山石间跳跃。
我看到她眉头紧皱,似痛苦;我听到她大声的尖叫,又如欢悦。
那一夜,很疯狂。
那一夜,我盯着她如提琴般的身体,仿佛看一座神。
天不亮,我从她腰隙间抽出胳膊,转身离去。
那一年,她26岁,想做一个母亲。
那一年,我29岁,走了。
我走的并不彻底,因为她找到了我。
第十四次见面,隆冬,冷。
我没有解释,她也没有问,仿佛已经看穿了一切。
她像一只母兽钻到我怀里,温暖如昔。
我依旧像一只禽兽,只知道在她身体的田野里耕犁。
事毕,我看到她的眼角,有一滴泪,缓缓滑落。
或许,这一生我不会再想她,可以再找一个女人,做一场文艺的游戏;可我,偏偏很想她。
或许,这一生我不会再见她,可以离开这个城市,可以浪迹天涯、以梦喂马;可我,舍不得离开这个有她的地方。
真正的失去,不是不相见,是想她、念她,却没脸去见。
可我还是见到了。
第十五次见面,晴,微风。
一个转角,一个母亲,一个学步的孩童。
孩童的眼睛像极了他的母亲,鼻子与我有一点像?
我不敢确认,只是逃一般离开。
路边的连翘又开了,还是开的遍野烂漫,却没有蝴蝶。
我迎着风泪流满面。
这个时候,才是孤独。
这一年,我31岁。
本文作者:俗家方丈
前有小三后有狼,杀了**斗新郎。 微信公众号“我们一起读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