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漏缴社保,只能通过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没有给被保人赔偿的说法,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补缴。
单位漏缴社保,被保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缴:
第一、提交申请:
在职职工向所在单位人事提出补缴社保费用申请。
第二、录入补缴明细:
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台将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第三、打印出补缴文件:
补缴信息录入完成后,工作人员导出社保补缴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申报补缴手续:
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将在次月办理社会保险时,向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申请此次补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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